被在职的这家破公司恶心吐了,年底评优秀员工和优秀新人。我因为受不了这个公司的风气,准备离职,没参与这个评选,但即便如此也还是被这破公司又恶心了一回。
被评上的同事回来后跟我吐槽,他被拉去要求签了个协议,被评上的人奖金有 1 万,但是 1 年内都不可以离职,要离职的话必须返还这个奖金。
我三观都被震碎了,被评上优秀员工那必然是过去的一年里工作努力才得到的回报,怎么还能把这个钱拿来当员工未来的预付?一钱两用?国内的劳动法真不如一张废纸,才让这些黑心企业把员工当傻子一样糊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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