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偶然看到一则 2020 年的新闻:《撤回的微信聊天亦成证供,沪企刘长江内幕交易罪成罚 60 万》。

新闻里提到:

- 这是中国明确将微信聊天记录纳入法庭证据后的首宗案例,而且包括已撤回的聊天记录。

- 证监部门的通报中并未说明具体是如何取得这些聊天记录(包括已删除或撤回的记录)。

链接如下:
https://rfi.my/59nX

我想请教大家一个问题:
这类案例是否意味着,只要想查你,过往的聊天记录都可能被依法调取并作为证据使用?
大家能聊聊各自的理解或者经历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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